书屋楼 > [综]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> 63.第63章

63.第63章

书屋楼 www.shuwulou.cc,最快更新[综]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!

    防盗章6小时替换  在场两人都不蠢, 不仅不蠢, 还很聪明, 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, 他们能想到,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。

    毕竟,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, 除了叶孤城,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,又剑术高明?

    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!

    朗月突然道:“这是嫁祸。”她的神色镇定, 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, 大部分时候,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, 而不是情感。

    朗月很确定:“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。”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, 相反, 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, 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, 却雪上加霜。

    将人原路送回, 是挑衅, 彰显自己的实力, 直接死了, 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, 这就是威胁。

    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, 没有一个人发现, 这是不是证明, 如果他们想,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?

    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,皇权没有那么重要,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,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,可能性并不大。

    朗月厉声道:“给城主送信,越快越好!”

    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,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,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,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,也没有胆子。

    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,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,随后便死了,还是在三更半夜,伙计的行动十有**被人看在眼里,对方尾随他一路,竟然没有被发现。

    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。

    伙计武功不行,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,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,就绝对不差,更重要的是,他是一个心思缜密,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。

    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,他有骆驼的忍耐,人的聪明,狐狸的狡猾,以及鬼魂似的轻功。

    海上,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。

    船不大,却很精致,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,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。

    白云城主在最里间,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,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,很柔软,靠在椅背上,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。

    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,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,以及冷硬的床板,因为柔软,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,但是白云城的人民,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,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,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,就默不作声地走了。

    已是默认。

    岚风松一口气:城主没有生气哎!

    叶孤城: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=v=!

    白云城主表示,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!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,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!

    肥鸽子:嘎嘎,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。

    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,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,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,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,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。

    他们已经离岸很近,这段距离,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,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,太阳还没落山。

    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,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,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。

    远在海外挥斥方遒,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,简直酷毙了好吗!

    叶孤城展开纸张,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,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,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,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。

    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,岚风肌肉紧绷,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。

    杀气外放,看似简单,却很高深,不到巅峰境界,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,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?

    叶孤城陷入思考,他是愤怒的,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,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,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。

    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。

    不,应该说是,火上浇油。

    目的是什么?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,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。

    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。

    南王,白云城,高超的见识,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,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。

    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,却也不少,哪怕是叶孤城,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。

    他想,最好能有个机会,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,一个用剑的高手,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,就是看他的剑招。

    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,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。

    京城,白日,晴。

    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,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,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,而他也无心探求。

    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,而且,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,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,他会很乐于倾听,帮他排忧解难,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,他也不会强求。

    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。

    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,就着下酒的虎皮肉,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,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。

    只要是青年,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,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,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,不日便要动身,在走之前,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。

    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,想想还是怪难受的。

    有人从身后道:“陆小凤,陆大侠。”

    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,事实上,光凭借声音,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,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,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。

    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,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,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,而叫他名字的人,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。

    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,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。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是顺大侠啊,请坐。”

    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,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。

    顺这个姓很少见,或者根本就不存在,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,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“顺风耳”,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,一会儿说可以叫我“张三”,一会儿又自称“李四”,用过的名字太多,太敷衍,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。

    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,不仅满意,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,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,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。

    顺大侠的武功不行,轻功也不行,偏偏人脉足够广,消息做够灵通,以他这一手本事,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,但他偏不。

    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,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,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。

    他的消息一直很真,很独家,但当他知道以后,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,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,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。

    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,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,他自然是洗耳恭听。

    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,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,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,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他此刻还不知道,对方要与他说的,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,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。

    顺风耳神秘道:“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。”他得意道,“只有我才知道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配合道:“顺大侠知道了什么,可否说来给我听听?”

    顺风耳给那声“顺大侠”叫得浑身舒坦,虽然他自诩侠士,但也知道,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,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,已是最高的恭维。

    他飘飘欲仙,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,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,他道:“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哦?”

    顺风耳压低声音道:“死的人,你一定认识。”

    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,但却还猜不到,死的人是谁。

    顺风耳揭示谜底:“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,夺命镖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:“不可能!”

    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,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,怎么一大早,却死了。

    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,奇道:“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?”

    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,所以陆小凤道:“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,人又小心谨慎,怎么会突然死了?”

    顺风耳更得意了,他道:“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挑眉毛道: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苦笑,因为想到了一个人,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。

    顺风耳道:“陆大侠,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陆小凤只能道:“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,心里苦。”

    他忽然发现,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。

    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,不,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,白子如剑刃般锐利,直贯长虹,捣毁黑子腹地;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,却棋路诡谲,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,说邪不胜正也好,说他棋差一着也罢,终归只有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陆小凤在琢磨,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,现在看来,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。

    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,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。

    最后一子落入棋盘,发出一声脆响,陆小凤眼尖看到,那子,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。

    是巧合?还是刻意为之?

    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,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?

    陆小凤是个聪明人,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,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,所以他道:“你是白子,江如画是黑子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抬头看他,淡淡道:“观棋不语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笑道:“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:“你看出什么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我看出你定会胜。”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,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。

    叶孤城冷笑道:“那你看错了,”他道,“江如画一定会死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,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,但他却道:“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。”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,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,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。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不错,”他又道,“我不可能杀夺命镖,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,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那你是为何而战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,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。

    叶孤城冷冷道:“因为他不配用剑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不动声色:“哦?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他活着,就玷污了腰上的剑,也玷污了他的剑法。”

    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,他诚于手中的剑,诚于他心中的道,但却未必诚于人,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,做自己认为对的事,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,随意所欲,变换自如,这便是叶孤城的道!

    剑客应该是骄傲的,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,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,人剑合一,龌龊的思想,短暂的退却,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,抱着种种心思握剑,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。

    人可以不诚,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,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。

    江如画的心不静,他有邪念,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。

    他不配用剑。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我原可以饶了他,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,就少不得以死谢罪。”他的话很残酷,很冷,但却自有一股坚持。

    陆小凤长舒一口气,已不用他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什么时候比剑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三日后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三日后?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九月十五?”

    叶孤城道:“九月十五,短松冈。”

    短松冈,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,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。

    他杀的人,自然负责收敛。

    陆小凤举杯,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,白云城主的宅邸,你只能找到白水。茶,酒,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举杯吟道:

    九月十五月当头

    月当头兮血可流

    悔不尽的英雄恨

    刺不尽的血线喉

    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。

    院子里很温暖,阳光很明媚,但他却冷得打颤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,更加冰冷,更加让人恐惧。

    他在努力想别的,比如这些年的躲藏,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,曾经的风光岁月,以及他的成名剑技。

    但最后,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,以及他冰冷的目光。

    “你不配用剑!”

    这五个字,敲击在他的心上。

    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,疯狂地挥舞,那是他的成名技,潇潇细雨萧萧情。

    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,有大有小,有细有密,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。

    他的剑技突破了,在死亡的逼迫下。

    “咚咚,咚咚。”

    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,是那么的有力,那么的年轻,是了,他是剑豪,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,他不应该恐惧,也不应该害怕,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,非常有能力的剑客。

    门被推开,有人进来了,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,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,不由分说开始鼓掌。

    南王道:“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,好一个剑豪。”他满意极了,也自信极了,南王道,“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。”

    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,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,更加快,要不然,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,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。

    江如画的面容红润,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,他非常自信,因为剑技的突破,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,将恐惧一扫而空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。

    不仅不怕,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。

    明月夜,短松冈。

    月不明,人却亮。

    短松冈阴森而昏暗,树林里簌簌地像,是风,还是枉死的冤魂。

    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,因为地太暗,夜太亮,但今日,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。

    今晚很热闹,也很有人气,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,木道人,霍休,严人英,老实和尚……

    能叫得上名的,不能叫得上名的,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。

    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,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,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,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。

   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,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,剑中的仙人。

    他已到这里,白衣整洁,头发束在玉冠中,一丝不苟,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。

    毫无破绽的人!毫无破绽的剑!

    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:“他是你朋友。”

    他知道,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,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,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,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,陆小凤灵动的眼中,闪烁着骄傲的光芒。

    陆小凤朗声道:“是!”

    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,是友情!

    木道人道:“虽然江如画还未到,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。”

    陆小凤笑了,没有说话,因为他也知道结果。

    果然,木道人道:“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,是不可能输的。”所以,输的只会是江如画。

    陆小凤道:“是这样没错。”

    忽然,场上的气氛一变,所有人都知道,今晚的另一位主角,江如画到了。

    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,甚至还更好,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,腰间别剑,器宇轩昂,很有一番豪迈气象。

    短短几日,他竟然已经突破了。

    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,十年,他的瓶颈从未松动,但现在竟然突破了。

    群众又一片哗然,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,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,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,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。

    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,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。

    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,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,像皑皑的雪山,高不可攀,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,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,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。

    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,他没有动摇,更不会输。

    江如画道:“几日之前,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。”他很得意,也很骄傲,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,突破可遇不可求。

    叶孤城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江如画又道:“我曾经动摇过,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。”他的笑容越发得意,“那就是胜利的未来。”

    叶孤城沉声道:“拔剑吧。”

    拔剑吧!

    夺命镖悠然道:“任务完成了,怎么不能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南王勃然大怒,道:“该死的人没死,不该活着的却活着,你说你怎么在这里!”

    掌柜该死却没死,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,他怎么能不生气?

    简直要气炸了。

    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,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,道:“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,该活着的人也活着。”

    听见这句话,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,道:“哦?”

    夺命镖心头一动,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,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,手上的银子很多,也很愿意花出去,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,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,所以便解释道:“掌柜被掉包了。”他胸有成竹道,“现在那掌柜,可不是真掌柜。”

    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,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,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,阴晴不定,说风就是雨,当南王和善起来时,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,他道:“既然你如此确定,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?”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不错!”他看了一眼南王,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,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,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。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!”

    南王道:“司空摘星?”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,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,但当人头上顶着“偷”的名号时,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。

    盗亦有道,但摊上了盗的名,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?

    游侠曰:凡盗因不足而生,又因足而灭,是故,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。

    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,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,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。

    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,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“鸡鸣狗盗之辈”的绝学,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。

    南王道:“可是一小偷?”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不错,他的轻功天下第一,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。”

    南王奇道:“易容术?”

    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,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,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。

    只要有人,就有朋友,有家人,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,他的儿子,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,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,只有做两手准备,才能保证万无一失。

    他还真不相信,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。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。”他很确定,除了司空摘星,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。

    南王道:“好,既然你说是他,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终于不笑了,南王这才发现,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,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,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他的脸并不凶恶,但很狰狞,因为杀的人太多,戾气都浮现于脸上。

    乍看夺命镖的表情,南王呼吸一窒,但又立刻调整过来,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,即使气量不够大,但也很会忍耐,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。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。”

    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,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,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,却能猜到,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。

    若不是这样,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,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,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,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。

    他有耐心,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。

    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,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,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,也没有人知道,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,他道:“那掌柜有什么不对?”

    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,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,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,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,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,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,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。

    伙计想了想道:“大概是没有的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大概?”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。

    伙计作回想状道:“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一听有戏,接着问道:“他要找什么?”

    伙计道:“他问我们,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。”

    夺命镖问:“谁?”

    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,话越说越顺溜,他道:“是燕子巷的吴三爷,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,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,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。”

    他又道:“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,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,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。”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。

    夺命镖道:“你认识吴三爷?”

    伙计又回答道:“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,砸死10个人,就9个都认识他。”

    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,虎皮肉做得尤为好,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,这浪子,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,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;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,点上一碟虎皮肉,再点上一壶好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