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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Chapter 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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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Hey,I’m Momsen。”男人说的是英语,继而又含蓄摊了摊手,请陈欢自我介绍。

    陈欢随便说了个英文名,点了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了,一双黑亮的眼睛从这个叫莫森的脸上划过去,继续望着躁动的舞池。

    望着漠然的陈欢,这个叫莫森的男人改用日文说了句什么,陈欢于是用英语告诉他,自己是中国人。

    莫森略感惊讶随即笑了,于是用地道的中国话,略带一点南方口音说:“你再不说话,我就要努力回忆韩文怎么说了。”

    陈欢也笑了:“我就那么不像中国人吗?”

    莫森不置可否地耸耸肩,招呼侍应生给陈欢要了杯和他手中相同的酒,那酒很烈,陈欢赶紧拒绝,莫森热情地坚持,陈欢只好作罢,一杯酒而已,何况都是中国人。

    向四周看了看,瑞森已经跳到了舞池里,正和一个混血美男打的火热,看样子,今晚是不虚此行了。

    回过神来,与莫森的目光碰了个正着,那抹辛辣的味道叫人有点心慌,陈欢知道来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善男信男,莫森也如此,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:“我只是陪朋友来玩的,别浪费了你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莫森拿过侍应生递过来的酒杯,不由分说与陈欢碰了碰杯沿,自己呡了一大口,陈欢暗叹,这酒一般人还真不敢这么喝。

    出于礼貌,陈欢浅尝即止,男人眼里深不可测,笃定地看着陈欢,这令人有点不自在,刚才自己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,这个人还坐在这里,倒叫陈欢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莫森也不介意,指了指瑞森:“你朋友今晚很受欢迎。”

    陈欢笑了下,看向纷乱的舞池,不再理会莫森投来的目光。

    “来玩的?”莫森问得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陈欢嗯了一声。

    莫森举起酒,碰了碰陈欢的,陈欢赶紧说:“不,我太会喝酒……”

    莫森自顾喝着自己的,陈欢倒也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拘谨小气,索性也跟着喝了一口,莫森笑了,眼里发着亮,似乎很喜欢陈欢这种稚嫩的较量。

    看着莫森,陈欢一时感慨,人可以不再年轻,但一定要在属于自己的年龄阶段保持最佳的状态,像莫森,自有一股成熟男人才有的魅力,自信、持稳,一颦一笑带着股淡淡的随意,却又牢牢地掌控着一切,叫人莫名地心生好感。

    “你也是来玩的?”陈欢的好奇永远都是第一位的。

    “是,但不是从中国来。”莫森望着陈欢,眼里的光芒如宝石般熠熠闪闪。

    “从哪儿来?”

    莫森一串叽里咕噜后,笑看陈欢,神情带点故意的调皮。

    陈欢想了想,不确定地说:“法……语?”

    莫森拍了下手,表示答对了,举起杯庆祝一下,陈欢笑了,也举起杯中酒,气氛融洽了许多,俩个人谈起法国来,巴黎、香榭丽、普罗旺斯、梵高、莫奈……

    莫森道:“如果再来法国,欢迎到阿尔勒来找我。”

    “阿尔勒?” 除了巴黎,陈欢还没去过法国的南部,那是梵高的城市,一座梵高永远不死的画家之城。

    莫森一边从怀里掏出小卡,一边道:“对,我住在那里,开了一间画廊。”

    幽暗中陈欢看不真卡片上的内容,都是条形文字,估计是法文,莫森又掏出一只笔来,用中文写了一句什么,主动放入陈欢的兜里,这样的接触,虽有些突兀,却并不叫人反感,也许莫森长期在法国生活,已经沾染了法国式的热情。

    陈欢问了很多关于法国南部旅行的事情,莫森知无不言,而莫森似乎对中国更感兴趣,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,中国对他来说,并不遥远,却已陌生。

    “武汉?你是武汉人?”听到莫森的故乡在武汉,陈欢一丝恍惚,然后道:“我去过。”

    莫森于是问:“哦?那太好了,什么时候去的?现在都变成什么样了?”

    陈欢一笑,只说去了东湖、武汉大学什么的,嘴上说到哪里,脑海里的记忆便跳到哪里,心里也就蛰蛰扎扎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龙虾,精武鸭,都吃了?啊,太叫人怀念了……”莫森故意做了个咽口水的动作。

    陈欢笑着点了点头:“吃了,的确不错。”顾颜一手拎着鸭脖子,一手拎着可乐瓶子的样子,好像又清晰起来。

    莫森忽然道:“可你却不开心。”

    陈欢一愣,看向莫森,莫森指了指自己的心:“你这里,不开心。”

    陈欢不置可否:“也没什么值得开心的。”

    “Cent ans de chagrin ne payent pas un sou de dette.”莫森低沉的嗓音说出的法语很动听,可惜陈欢听不懂。

    莫森解释道:“悲伤百年也减不了一分债……这是一句法国谚语,送给你。”

    俩人相视而笑,陈欢主动举起酒杯,莫森又啜了一大口。

    谈兴甚浓,也没有了起初的那份戒备和尴尬,或许是在法国待久了,亦或者与生俱来的风趣幽默,莫森的低沉轻缓的语声,总能将一件很平凡的事情讲得生动引人,一双安静的眼睛总是很认真的看着讲话的陈欢,自始至终没有流露出想要和陈欢怎样怎样的意思,陈欢倒觉得自己狭隘了,若不是在“天堂”,谁会把本来挺干净的一件事,非得染上那些乌七八糟的念头呢?

    一股热浪忽然袭来,瑞森搂着那个混血男仿佛从天而降,眼里的内容不言而喻,春~宵一刻值千金,要回酒店了。

    四个人彼此简单的打了个招呼,瑞森有些惊讶,陈欢居然找了个老男人?陈欢随即起身与莫森告辞。

    莫森掏出手机,很自然地与陈欢互留电话,加了微信,萍水相逢未必都是一~夜~情,也可以成为将来的某一个朋友。

    临别的莫森有些不舍地用法国人特有的贴面礼拥吻了陈欢,陈欢大方的回应了。

    离开“天堂”,陈欢回首望去,莫森又坐在原先的那个位置上,稳稳地喝着自己的酒,就像一个看客那样,欣赏着那些摇摆卖弄的各样美男……

    出租车里,陈欢和司机一同漠视后座上的两个缠绵激吻的男人,看到酒店的一瞬间,陈欢暗暗松了口气,给司机的小费格外丰厚,都特么不容易啊。

    准备回房间时,混血男一把拉住了陈欢的胳膊,含混不清地说了几句,不等陈欢反应过来,瑞森一把扯开混血男,对着陈欢道:“没事,你赶紧回去睡吧。”混血男对陈欢挤挤眼睛,相当风~骚地搂着瑞森回了房。

    站在走廊里的陈欢这才明白过来,小脸一沉,奶奶的,还想玩3~P!

    回到房间里,这才感到头晕目眩,浑身乏力,看了眼表,已经凌晨三点多了,下了飞机就一直没闲着,洗澡、睡觉!让他们去翻云覆雨去,我就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好了。

    掏出那张卡片,浅色细腻的纸纹上,墨水的痕迹清晰明了:北京,明年春季,莫生画展,有缘再见。

    忽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,陈欢睡意顿消,莫生?哪个莫生?陈欢只知道有一个旅居海外的华人画家许莫生,现在他的一幅画在拍卖行动辄就几百、上千万的……

    呃,难怪有点与众不同……上了富豪排行榜的画家,请我喝了一杯酒……擦……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里,陈欢除了逛逛街吃吃东西,几乎没怎么出酒店,瑞森自然不肯这样清淡无聊,自己又去了一回“天堂”,带着人在酒店里昏天黑地的。

    第二天又跟新结识的男孩子去庙里请佛,说是多请几个回来,在泰国,只要肯花钱,管它是神是佛,妖魔鬼怪都能请回来。

    问了句莫森,瑞森说没看到。陈欢劝了瑞森几句,泰国很多东西挺邪的,还是不要去了。瑞森神秘的笑了笑:“你别管,这玩意灵验。”

    瑞森无外乎就求两样,财和色,随他去吧……陈欢躺在酒店的私家海滩上,晒着太阳,望着无边无际的海水,一阵莫名的惆怅,新手机除了出发前给老陈打了个电话,一直哑到现在,想隔绝一切,当一切真的隔绝了,忽然发现,远比起初更难过。

    在回北京的飞机上,瑞森炫耀着自己那块佛牌,像琥珀一样透明,金黄灿烂的,里边是条蛇像,吐着红芯子,陈欢皱了皱眉:“佛牌怎么里边是蛇脑袋?看上去好邪!”

    瑞森赶紧道:“别瞎说,它会听见的。”

    陈欢淡淡道:“我劝你别戴。”

    瑞森道:“不戴怎么行,你知道花了我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多少?”

    “一万!”

    陈欢扭过脸来:“你没钱付房费,却有钱请这个?”

    瑞森白了陈欢一眼:“知道这个干嘛使的?”

    陈欢看了眼所谓的佛牌,那蛇像盘旋而上的姿态煞是鲜活,只听瑞森压低嗓音道:“万物蛇性主~淫,这个牌就是取正在交~配中的雄蛇焚化之物……”

    不等瑞森说完,陈欢不忍再听:“好恶心,我就听说过万恶淫为首,佛家不是以慈悲为怀吗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错了,正是以得道高僧的功德去化解这些灵物的恶性,使之从善归正,我请这个,讲究可多了。”

    陈欢又看了眼蛇牌:“它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?”

    瑞森笑了,有些暧昧,轻声道:“你说呢?”

    靠!戴上耳机,陈欢打算一路睡回去。任凭耳边瑞森不无得意地话语隐隐飘来:“切,哥们我戴着它,想睡谁就睡谁,想怎么睡就怎么睡,我就是床神!

    到了北京,已经是夜里十二点了,拎着行李箱摸着钥匙的陈欢,手机响起,又是瑞森:“到家了?”

    陈欢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道:“到了,干嘛?我说你丫玩这几天怎么也不累啊?别哔哔了。”

    瑞森有点兴奋地说:“真特么灵验,我刚到家,你猜怎么着,前段分手的那个回来找我了。”

    陈欢操了一声,不耐地说:“行了行了,知道了,你丫床神!挂了!”继续掏出钥匙,想着瑞森,陈欢忍不住笑道:“床神?!早晚精~尽人亡!”

    在门打开的一瞬间,寂静的楼道里,身后一个声音猝然响起:“疯够了吗?该咱俩谈谈了吧?”